1983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岳阳市升为地级市

1983年2月8日 暂无评论
1983年2月8日:

198328日国务院批准岳阳市升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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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地区早在3000多年以前就有人居住。夏商为荆州之域、三苗之地。春秋属楚,亦为麋、罗二国地,战国时仍为楚地。周敬王时期在此修筑西糜城,为岳阳境内筑城之始。秦灭六国,推行郡县制,岳阳大部分地区隶属长沙郡罗县。西汉时,今岳阳、临湘及平江、湘阴、汨罗分属长沙国(长沙郡改)下隽县和罗县,今华容县则属南郡古华容县和武陵郡孱陵县。东汉改长沙国为长沙郡,分罗县东部今平江一带建汉昌县。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将汉昌、下隽等县建为汉昌郡,郡治在今平江县金铺观,这是岳阳市建郡之始。黄龙元年(229年),分孱陵县南部今华容县一带置南安县,并撤消汉昌郡,改汉昌县为吴昌县。鲁肃在此修巴丘城。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分下隽县西部今岳阳、临湘一带建巴陵县。惠帝元康元年(291年)分长沙郡北部新置建昌郡,辖蒲圻、下隽、吴昌、巴陵四县,郡治设于巴陵县城。而南安县则属南平郡(南郡改)。咸康元年(335年),废建昌郡,仍并入长沙郡。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年),分长沙郡北部的巴陵、蒲圻、下隽县和江夏郡的沙阳县置巴陵郡。郡治设在巴陵城,从此岳阳城区一直作为郡治所。但吴昌、罗县仍属长沙郡,安南县(南安县改)仍属南平郡。后分罗县等地置湘阴县,齐时属长沙郡。梁时又分罗县、吴昌县新置玉山县、岳阳县(非今岳阳县)、湖滨县,并以此五县及湘阴县建岳阳郡。郡治设岳阳(今汨罗长乐镇)。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州,撤销吴昌县、湖滨县,并入罗县;又废岳阳郡,将玉山县、湘阴县并入岳阳县,改岳阳县为湘阴县。并废除巴陵郡,建为巴州。隋开皇十一年(591年),改巴州为岳州。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南县为华容县,隶属岳州,华容至此列入岳阳市范围。至此,岳州辖巴陵、罗县、湘阴、华容及沅江五县,今岳阳各县(市)全部归属一州。唐高祖时,罗县并入湘阴县。中宗时分湘阴东部设昌江县,仍属岳州。五代时后唐改昌江为平江县。

宋太宗时将湘阴县改属潭州。不久分巴陵县东北部建为王朝县,后改称临湘县,仍属岳州。哲宗时将沅江县改属鼎州,岳州辖巴陵、临湘、平江、华容四县。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因秦桧恶岳州名同岳飞姓,改岳州为纯州,旋恢复旧称。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岳州为岳州路。唯湘阴属潭州。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改岳州路为岳州府。洪武三十年(1397年),将常德府所属的澧州(辖安乡、石门、慈利等县)改属岳州府。清朝仍称岳州府。雍正年间,因岳州府所属辽阔,中隔洞庭,有鞭长莫及之虑,遂将湖西的澧州分出。清采取省道府县四级制,湖南省设四道,岳州府属岳常澧道,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屈服于英国的压力,清政府开辟岳州为通商口岸,将原驻常德的岳常澧道,移驻岳州。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巴陵县为岳阳县。民国五年(1916年)全省分为三道,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包括今汨罗)、华容县均属湘江道。民国十一年(1922年)废除道制,各县均直属湖南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湖南设立九个行政督察区(后增为十区)。第一行政督察区驻岳阳,辖岳阳、临湘、平江、湘阴、长沙、浏阳、湘潭、醴陵、益阳、宁乡十县(后调整为八县,将益阳、宁乡划出)。华容县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划湖南省为十个专员公署,岳阳、临湘、平江和湘阴属长沙专署,华容县属常德专署(后改属益阳专署)。

1952年,长沙专署改称湘潭专署。

1960年分岳阳县设立岳阳市,

1962年撤销,仍划归岳阳县。

1964年,又从湘潭专署划出岳阳、平江、临湘、湘阴及益阳专署的华容县设立岳阳专署,专署驻岳阳。

1966年,分湘阴县东部建汨罗县。

1970年岳阳专署改称岳阳地区,地区仍驻岳阳县。

1975年,恢复岳阳市,属岳阳地区。

198110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岳阳县,将岳阳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岳阳市领导。

198328日,国务院批准,岳阳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设立岳阳县,以岳阳市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岳阳市;撤销岳阳地区,所属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4县划归岳阳市;湘阴县划归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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