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24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广汉县设立县级广汉市
广汉因“广至汉水”而得名。在距今4800年左右,古蜀国的先民们就在今广汉市南兴镇方圆6平方公里的三星堆一带辛勤劳作、生息、繁衍,创造出早期灿烂的古蜀文化。专家认为三星堆一带很可能是早期蜀国的—个重要都邑所在地,极有可能就是“杜宇氏”成“鱼凫氏”的故都,也曾经是古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秦朝时为雒县。雒县因雒水(即今石亭江)流经县境而得名,故城在今北外乡境五里巷。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分蜀郡东部与巴郡数县首置广汉郡,辖13县。郡治乘乡,乘乡在汉代建置的雒县境内(即今广汉市)。世曰:“分巴割蜀,以成犍、广”。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州刺史,此为益州,刺史治雒县。广汉郡由乘乡(今广汉市境内)迁到梓潼县。
新莽时期(9—23年),改益州为庸部,部牧驻雒县。改广汉郡为就都。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8年),复置益州和广汉郡,广汉郡郡治再迁徙至雒县。此时雒县为益州刺史部、广汉郡治所。
东汉兴平元年(194年)将益州州治迁往成都。
三国时期,蜀汉政权共辖益州二十五郡,广汉郡隶属益州。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魏灭蜀汉,分益州置梁州。广汉郡改属梁州,雒县仍为郡治。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分益州之地置梁州于汉中,分广汉郡置新都郡。新都郡属梁州,统领雒县(今广汉市)、什邡、绵竹、新都四县,郡治在雒。太康六年(285年),省新都郡入广汉郡。
东晋时期(317—420年),广汉郡仍属梁州,徙广汉郡治在今遂宁市东北,寻还后汉(即东汉)旧治后,复以雒县为郡治。
南北朝时期(420—479年),广汉郡改属益州,郡治雒县。
宇文觉灭西魏建立北周(557年),方亭县(今什邡)与雒县合并,仍称雒县。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废广汉郡和益州,改置蜀郡,雒县为其辖县。
隋代,雒县县治迁至现雒城镇。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分雒县置什邡县。武德三年(620年),析雒县、绵竹县部分地区置德阳县。
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于雒县置汉州,领雒、绵竹、德阳、什邡、金堂等5县,以雒县为州治。
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前蜀、后唐、后蜀建置仍如唐制。
北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灭后蜀,置汉州,领雒、什邡、德阳、绵竹4县,隶属西川路,雒县为郡治。仁宗嘉佑四年(1059年),改西川路为成都府路。南宋时,汉州仍置,领县与北宋时相同。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复置汉州,领什邡、德阳、绵竹三县,撤销雒县建制,由汉州直辖原雒县地区,以原雒县为州治。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明玉珍建立大夏国,复置雒县。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灭大夏国。同年,省雒县入汉州,仍领三县,属成都府。明末,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建置沿旧。
清初,仍如明制。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降汉州为散州(单州),不再辖县,隶属成都府,沿袭至民国元年。
民国二年(1913年),废州改县,将县直隶于道。改汉州为广汉县(缘广汉郡而名),属川西道(次年改为西川道,治成都)。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广汉县直属于省。民国防区时代为川军邓锡侯部防地。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结束防区制,广汉属四川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下辖县。
1950年,属绵阳专区。
1953年,改属温江专区。
1960年4月29日,什邡县并入。
1963年1月1日,析出复置什邡县。
1968年,温江专区改称温江地区,广汉为温江地区下辖县。
1978年初,广汉县金鱼公社探索试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成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之一。
1980年4月,广汉向阳在全国率先摘下“人民公社”的牌子,用“乡人民政府”的牌子取而代之。这一惊世骇俗之举,触动了《宪法》的修改,改变了农村政治体制,进而在全国掀起了农村改革新浪潮。向阳因此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乡”。
1983年3月3日,撤销温江地区,广汉划入成都市。
1983年4月1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德阳县关于筹建地级德阳市的申请报告,通知广汉县参加德阳建市筹备组。6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
1983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地级德阳市,广汉县由成都市划转德阳市管辖。
1988年2月24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广汉县,设立县级广汉市。以原广汉县的行政区域为广汉市的行政区域。广汉市由四川省直辖,德阳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