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蔡呈韶、金毓奇主修,胡虔、朱依真总纂广西《临桂县志》清嘉庆七年(1802)修成、清光绪六年(1880)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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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年0月:

清蔡呈韶、金毓奇主修,胡虔、朱依真总纂广西《临桂县志》清嘉庆七年(1802)修成、清光绪六年(1880)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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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县志》清蔡呈韶、金毓奇主修,胡虔、朱依真总纂。嘉庆七年(1802)刻本,三十二卷,三十五门:为蠲恤、星分、祥、气候、疆域、沿革、山川、沟洫、坊巷、村墟、户口、风俗、物产、城池、廨署、学校、坛庙等。

 

参考阅读:

 

话说清嘉庆版《临桂县志》

 

清嘉庆三年(1798),临桂县知县蔡呈韶筹备修县志,由“工诗擅词,史识丰富”,著有《九芝草堂诗存》等诗作的县籍人士朱依真任编纂,聘请主纂谢启昆《广西通志》的修志专家胡虔为审订。嘉庆五年(1800),蔡呈韶离职,金毓奇继任知县,继续编纂《临桂县志》,前后费时五年,终于在嘉庆七年(1802)付梓。

 

《临桂县志》合三十二卷,全书分为蠲恤、星分、禨祥、气候、疆域、沿革、山川、沟洫、坊巷、村圩、户口、风俗、物产、城池、廨署、学校、田赋、积贮、盐法、兵制、驿站、关梁、古迹、艺文(书目)、秩官、选举、宦绩、迁谪、人物、烈女、流寓、仙释、兵事、杂记等,共三十五门,体例颇为完备。于卷首附有县域总图,四郊乡村,分东、南、西、北绘图。主要的村落、山川、道路、关堡、渡口、桥梁均给予注明。志书的正文对山川的记述很详细,对学校、古迹、艺文(书目)、秩官、选举、宦绩、人物等部分也较为详细记述。同时增列前事部分,追溯源头,使读志用志者对于临桂历史的变迁、人文之盛衰以及风物土宜,文献掌故,可得一个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在排版上每条记载均以方框标出条题,极为醒目。书中引文编纂者注意保持每段文字的完整性。对各处山水名胜的摩崖石刻之大量有关桂林的诗赋文篇收录入志书中,以弥补百余年来文字狱所造成的损失,则又反映文字狱余悸犹存。而其艺文(书目)部分,仅收桂人之著述,不录他县他省人士有关桂林之著述,则未免囿于地域之见太甚,使人有偏狭之感,且使有关桂林之文献未能全面反映出来,甚觉可惜,亦为其体例未尽善之一例。在此基础上,光绪六年(1880)增修《临桂县志》。光绪三十一年(1905)复增修此志。

 

《临桂县志》的编纂,对于我们全面研究清嘉庆以前临桂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后世续修者亦有参考与借鉴的作用。

 

中国大规模有组织编修地方志从隋唐开始,唐代朝廷规定编修志书的期限和办法。宋代朝廷设立志局,皇帝多次诏修志书,修志书形成传统。如果一个地方官没有修志或编修志书不及时,就会被认为失职。元代编修地方志属稳步发展时期,编修志书的年限、形式、内容和体例多承袭宋代。明代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令编修一统志。永乐十年(1412)朝廷颁布了《纂修志书凡例》。由于朝廷三令五申修志书,全国各地编修地方志工作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明代所修地方志达到2892种。清代方志的编纂与研究进入了鼎盛时期。曾于康熙、乾隆、嘉庆年间为编纂《大清统一志》,每次在纂修前,都令各省、府、州、县编修地方志,并三番五次督促各地按时进呈,不得有误。雍正帝还令根据志书编修的好坏,给予奖惩,并规定省、府、州、县志书每60年重修一次。

 

临桂县于公元前111年冬建县,是桂林地区乃至全广西最早建县的县份之一。但临桂县编修的《临桂县志》却直到清嘉庆七年(1802)才出书。而附近的县,比临桂县建县晚、地域小、人口少,但都比临桂县出志书早。比如解放后并入临桂县建于五代后晋(943)的小县义宁县曾于明代成化、正德、嘉靖年间3次纂修《义宁县志》,比《临桂县志》早360多年问世。《灵川县志》《兴安县志》《全州县志》《灌阳县志》《恭城县志》《平乐县志》《荔浦县志》都是明代时成书,《阳朔县志》于清康熙十二年(1673)成书,《永福县志》于嘉庆五年(1800)成书,也分别比《临桂县志》早129年和2年成书。临桂县修志工作滞后是不争的事实。

 

临桂历史悠久,名人荟萃,2000多年来临桂有“桂郡首邑”之称,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处于桂郊各县之前列,人才方面尤为突出。自唐乾宁二年(895)赵观文廷试第一,为广西考取第一个状元起,至清末的1000多年间,广西共有9人中状元,临桂就有5人。宋代、明代、清代广西进士及第747人,临桂县有242人,占近三分之一,高居各县之首。在整个中国科举史上,三元及第者也只有13人,县人陈继昌就是三元及第之一。临桂人在中国科举史上所创造的奇迹,为临桂人引以为自豪。这样的成绩,与中原地区的古县、大县、名县相比,也毫无逊色。

 

临桂也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多种文献典籍名于后世。根据《临桂县志》和民国年间临桂县文献委员会所辑资料记载,自唐代至民国初年,临桂县人的著述结集出版共有200种,其中经部9种,史部20种,子部17种,集部154种。这些著述,体例凡多、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甚高。

 

临桂县有文人,而且著作也丰富,为什么独独编纂县志工作滞后呢?这是一个很奇特的文化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特的现象呢?

 

一是编纂《临桂县志》要比桂林地区其他县编纂县志难度大。临桂县建县时间早,历史资料浩繁,要搜集这么多年的资料肯定不是一件易事。自三国于清的1600多年间,临桂一直是郡、州、路、府治所在,不管纵向、横向的资料都十分丰富,如何处理好这纵、横关系需要编志者的智慧和胆量。广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可借鉴。由于上级“督促修志不得有误”,清康熙、乾隆帝还亲自审阅志稿,反复推敲,并提出修改意见。康熙二十二年(1683)广西修《广西通志》,省催取《临桂县志》,知县张遴慌了手脚,他是康熙十一年到任的,前任没有留下一丁点有关县志的资料,要想拿出县志来,别说成品就是草稿也没有,也不可能一年两年就能编纂出来,但上司又紧逼紧催,因为编志书,主官是要负主责,编得好坏,还要奖惩。他拿不出志书,无以为报。这时有人给张遴出谋说,马上聘人搜集资料,差总比无好。张遴请了本邑孝廉潘宏澍和其子潘毓梧“遍购遗编,广搜残简,采见闻,参传讯,集成临邑小志”,以报当事,敷衍过关。这临邑小志到底是什么样的志书因为没有存世,后人不得而知。

 

二是文字狱令人心有余悸。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国书的出版和流传都十分重视,控制得也极为严厉。凡有利于“政教风化”的书籍就给予倡守、褒扬,反之,统治者就查禁、销毁。秦始皇“梵书坑儒”首开了文字狱的先河。此后各朝各代的禁书有增无减,到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达到了文字狱的顶峰。

 

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二十八日,清廷向全国颁发了一道谕诣,雍正皇帝十分严厉地斥责李绂编修的《广西通志》“率意绚情,瞻顾桑梓,将江西仕粤之人,不论优劣,概行滥入,远近之人皆为笑谈”,认为“如此志书,岂堪垂世”?进而告诫各地方官员应以此为鉴,所修志书必须保证质量。这一禁书事件,涉及整个广西。

 

事中人物李绂,江西临川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雍正二年(1724)任广西巡抚。他到任之始即编修《广西通志》,第二年初稿成,还来不及刊行,便因升调直隶总督,他将《广西通志》初稿校刊之事交给继任巡抚的甘汝来完成。二百卷的《广西通志》资料翔实,也对清代帝王武功文治通篇加以赞美。但不久李绂因陷入“科甲朋党案”,雍正五年(1727)被罢官,下刑部,交议政大臣会审。这时朝廷内外官员对李绂有的明哲保身、有的投石下井,罗织很多莫须有的罪名加以陷害,将他在直隶、广西任职期间的坏事、好事统统加以清算。本来,他主修的《广西通志》刊行后颇受社会各界好评,也与“科甲朋党案”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为了打倒李绂,硬是把他和“科甲明党案”扯在一起。雍正帝平生极力反对“朋党”,对结党营私深恶痛绝。朝廷有人又奏李绂修《广西通志》有结“乡党”之嫌,雍正帝不问青红皂白,抓住此事,以期杀一儆百。这样,无辜的二百卷《广西通志》被打入另册,成为禁书。

 

除此之外还有乾隆二十年(1755)的《坚磨生诗钞》案、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天台山游记》案、乾隆四十六年(1781)的尹嘉铨为父请谥并从祀文庙案。此案临桂籍人已故左副都御史吕炽受牵连。这些文字狱案件影响非常广泛,造成恶劣的后果,事过之后仍心有余悸。临桂县就在省、府治所的眼皮底下,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而当时在政治上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对书籍可“危词邀功”,以求升迁的恶劣风气。所以临桂的知县无人愿意冒险编纂县志。雍、乾年间任临桂知县职最长的是王引楷,从乾隆二十年至二十七年,应是编修县志的最有利条件,但他对县志不作为。究其原因是对文字狱心有余悸。

 

三是修志人才难觅。临桂县历史悠久,历史资料浩如烟海。首先要占有大量历史的、翔实的原始资料,使之能真实地反映历史,但又不能简单的罗列事物,这就要做到避免疏漏、偏颇,做到“博而得其要,简而周其事”。更重要的是志书是官书,绝不能得罪当朝的统治者,又要尊重历史,不给统治者溢美、遮丑。所以修志者要在既要尊重历史的真实性,又要使统治者满意这两难之间平衡。搞不好当官的就要被免职、杀头或者留下骂名。布衣之人虽然没有被罢免的烦恼,但也得以命试“法”。修志的人既要不怕得罪统治者而尊重历史,又要能使统治者审查过关。这就决定了修志人不仅要有渊博的学识,而且要有甘于寂寞,默默无闻为之奋斗的高尚献身精神。有人戏称,得志不修志,修志不得志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唐宋元明及清代初期,临桂人才不少,但真正愿出来修志的人并不多。

 

清乾隆六十年(1795)奉新人蔡呈韶任临桂县知县,恰逢清廷又诏令全国各地大修府州县志。蔡呈韶上任之始,查临桂无县志可以资政,也有心想修一部县志。他积极筹备,首先觅寻修志人员,无果。他禀告广西巡抚谢启昆,考虑到由于临桂县历史资料丰富,编修县志难度大。谢启昆答应由他的幕僚修志专家胡虔协助。

 

胡虔,安徽桐城人,少孤家贫,以教书为生,后入广西巡抚谢启昆幕。工古文,精考据,尤长方志之学,一生清贫,有《柿叶轩笔记》《织学录》存世。蔡呈韶得到巡抚的支持后,积极遴选修志人员,拟出条目,先广泛搜集资料,而后再编修。嘉庆三年(1798),由县人朱依真等人负责编纂《临桂县志》。

 

朱依真,临桂县人,字小岑,号癸水潜夫,不事科举,无官无职,自幼钻研十七史,工诗擅词,兼戏曲创作,有《九芝草堂诗存》刊行。“无忧无虑”“不求功,不求名”的朱依真应蔡知县之聘,同时还招募布衣多人编纂志书。两年后《临桂县志》稿成,知县蔡呈韶来不及看稿即谢任。接任者金毓奇于嘉庆五年(1800)到职,他继续蔡呈韶主修《临桂县志》的工作。广西巡抚谢启昆派出修志专家胡虔协助朱依真审阅《临桂县志》,提出多处修改意见,嘉庆七年(1802)《临桂县志》乃成。

 

四是盛世修志,但在明代及清代的康乾年间,临桂并非太平盛世。据史料记载,从明代洪武元年(1368)至清代乾隆六十年(1795)的427年中,临桂县共发生较大的兵事14次。其中康熙三十六年(1697)龙胜廖三领导壮族农民起义军在义宁、临桂县地活动,康熙五十六年才被广西巡抚陈元龙所平。乾隆五年(1740)龙胜吴金银率众起义、队伍上万人,临桂县县丞吴嗣昌被义军所杀。官庭惶恐。临桂水旱灾濒发,期间大的水旱灾有22次。其中明崇祯十六年(1643)三月,全县受旱“飞蝗遮天,野无青草”。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四月十一日,大水,桂林“城外通衢可泛舟,无数居民漂没”。水旱灾之后接踵而来的是饥荒和疫病,期间发生大的饥荒8次,疫病7次。最严重的是明正德十三年(1518)疫病流行,“民死十之五”。次年饥荒严重,“饿殍载道,户口损耗”。清乾隆十三年(1748)夏秋间,疫病盛行,“死者枕藉,禾熟过时无人割”。发生地震、地陷6次。明弘治十一年(1498)六月,县城地震,“有声如雷,旋陷9处,大者围十七丈,小者七丈或三丈”。时局动荡,灾荒不断,民不聊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难成志书。

(本站收藏电子版本)

 

参考阅读:

今日临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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