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民国二年)7月废铜鼓厅置铜鼓县
铜鼓,汉、吴、晋、南朝均属艾地。
隋,开皇九年(589年),艾入建昌县。
唐,武后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置武宁县,艾入武宁县。
景云元年(710年),改武宁县为豫宁县。
代宗宝应元年(762年),豫宁县复为武宁县。
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二月,析武宁西八乡置分宁县,隶属洪州。
五代,仍称分宁县。
宋,设江南西路,下辖洪州镇南军,改分宁县为宁县。
太祖开宝八年(975年),改洪州镇南军为洪州,宁县复为分宁县。
建炎四年(1130年),升分宁县为义宁军。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于武宁置宁州,隶龙兴路,下辖武宁、分宁。
大德八年(1304年),升分宁县为宁州,仍隶龙兴路。
明太祖癸卯年(1363年),改洪都府为南昌府,隶州如故。
洪武三年(1370年)十二月,改江西行中书省为江西都卫,改宁州为宁县,仍隶南昌府。
弘治十六年(1503年),宁县又升为宁州,属南昌府。
万历五年(1577年),设铜鼓营,以境内有“铜鼓石”而得名。
清初沿用明制,仍为宁州。嘉庆三年(1798年)七月,以镇压白莲教刘联登、宋怀璞、魏文宗起义有功,清廷于嘉庆六年(1801年)六月降旨,改宁州为义宁州,以示嘉许。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提督学政吴士鉴,奏清廷改铜鼓为抚民厅。
宣统二年正月初一(1910年2月10日),铜鼓废营建抚民厅,从义宁州析出,隶南昌府。
民国二年(1913年)7月,铜鼓废厅建县,直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