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东《那方山水那方人》(摘录)——本书的相关概念与分析路径

kjtadmin 03-08 发现客家 暂无评论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东《那方山水那方人》(摘录)——本书的相关概念与分析路径

QQ截图20220308103424.jpg 

本书的相关概念与分析路径

研究范式的“缺失”,决定了客家研究只能在目前的低水准层面上徘徊。要突破客家研究的“瓶颈”,研究范式上的创新就显得至关重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尽快地为客家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原则,并通过研究视角的转换来为客家研究搭建一个基本的理论平台,让不同学科的学者都能借助这个平台来进行对话与合作,通过真正的学科整合而从总体上推动客家研究的进展,提升客家研究的学术品味,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然而,这样的理论平台又该如何建立呢?逻辑的起点必须紧跟着历史的起点,这样建构起来的理论,才会既有逻辑的力量,又有历史的纵深。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客家,因此我们的研究只能回到客家。

既然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客家,因此,首先必须面对的便是“什么是客家”或者“客家是什么’这样的范畴性问题。而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如何界定客家,便成为其中的关键。

说到客家的界定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便是“民系”这个概念。众所周知,“民系”这一术语,是罗香林在上个世纪3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他在《客家研究导论》一书中,将南方汉人划分为“越海系”又称江浙系“闽海系”又称福佬系“湘赣系”“南汉系”又称两广本地系或广府系“客家系”。原罗氏之意,所谓民系,意即同一民族内部的各个支系有时候他又称之为“派系”。至于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同一个民族内部的不同支系,他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仔细分析罗氏的有关结论,他划分民系的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从表面上看,他似乎是以现代汉语的方言作为划分的标准。例如:“越海系”对应吴方言区,“闽海系”对应闽方言区“南汉系”对应粤方言区,“客家系”则对应客家方言区。但是,按照这一标准,“湘、赣系”则显然是一个例外。因为,从方言的角度来讲,湘赣属于不同的方言区,前者为湘方言区,后者则是赣方言区。罗氏之所以把分属于小同方言区的湘、赣居民划归同一个“民系”,显然受到谭其骧《中国内地移民史·湖南篇》一文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他在解释“湘赣系”这称谓时,曾有着这样的解释:“据谭其骧《中国内地移民史湖南篇》的研究,今日之湘人,其先十之八九皆来自江西南昌府属各县,其迁移历史,上起五代下迄元明。”由此看来,他之所以把湘赣居民划入同一个民系,主要的依据不是共同的方言,而是湖南人在渊源上与江西人的种种关联。这样,在他那里,至少就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划分标准,一个是共同的方言,另一个则是人口的源流。正是由于划分标准的这种歧异,导致了“民系”这一概念的不确定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再用“民系”这个概念来界定客家,显然就不合适了。

近年来,在“民系”之外,人们又用“族群”这个概念来界定客家,特别是在台湾的学术界,所谓“客家族群”几乎已成为人人耳熟能详的称谓。在客家由“民系”转变为“族群”的过程中,澳大利亚籍学者梁肇庭是首先应该提及的一位。尽管他的遗著《中国历史上的移民与族群性:客家、棚民及其邻居们》直到1997年才正式出版。但是,他从“族群”的角度来讨论客家历史的重要论文《客家历史新探》,却早存1982年就发表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在这篇文章以及后来正式出版的《中国历史上的移民与族群性一书中,梁氏不仅系统地引入了西方社会学理论中的“族群”概念,而且还首次运用“族群”理论来分析 16 世纪至19世纪的客家移民运动。正是在梁氏研究范式的影响之下,“族群”这一概念及其理论,才在客家研究界流行开来。

在前文的学术史回顾部分,我们已经分析过梁氏在引入“族群”这个概念的时候,十分强调“文化群”先于“族群”这个事实。在他看来,客家首先是一个“文化群”,其文化特质是客观存在的,也是能够被证实的verifiable。从16 世纪开始,由于赣闽粤边人地关系的持续紧张,世代生活在赣闽粤边的客家人,才开始陆续迁入东南沿海、岭南和江西等不同的区域。由于不同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周期以及区域结构土著社会与文化体系均不尽相同,故而迁入不同区域内的客家移民,与土著社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间及其表现形成,也都各各有别。正因如此,客家移民在不同区域内的主观诉求、自我认同意识及其表达方式,也都各不相同。换句话说,来自同一个“文化群”的客家人,在播迁到不同的地域之后,由于自我认同方式的差异才最终演化为不同的“族群”。这一“族群”形成的发生学分析,不仅有助于说明客家“文化群”的区域差异,而且还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赣南和闽西的不少客家“文化群”成员并不承认自己是客家的内在缘由赣南境内的居民,把明清时期由闽西和粤东北迁入境内的那部分人,称之为“客家人”,而称自己是本土人;闽西的宁化、长汀和连城等地,也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族群”概念的引入,使得客家界说在原有的“客观特质论”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主观认同论”的新途径。沿着这条新途径,我们对于客家这个群体的历时性的文化共性与同时性的空间差异,或许会有更加清晰的理解。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论是从西方社会学中的族群理论来看,还是从梁氏运用这一理论来讨论客家历史的研究实践来看,用“族群”来界定客家都是有条件的。首先,从西方社会学界有关族群形成及其边界划分的理论来看,族群是某一文化群在对外迁移的过程中,因与周边其他文化群的接触和冲突而逐步形成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正像梁氏的研究所证明的那样,只有从1617世纪开始由赣闽粤边不断外迁至岭南的那部分人,才能被称之为“客家族群”。问题在于,并非所有居住在赣闽粤边的客家人,都在这一时期向外迁移,如果用“族群”来界定他们之中的移居者,那么,对于一直留居在赣闽粤边的客家人他们才是主体,又该如何界定?其次,既然客家人从16世纪开始才大规模向外迁移,那么,对于此前一直生活在赣闽粤边的居民,又该如何界定?

显然,从空间的维度来看,“族群”这一概念,只能用来界定明清以来由赣闽粤边向外移居的那部分客家人而且即使是在外迁的客家人中,也并非都具有社会学意识上的族群意识,因为除了在岭南和台湾等局部区域曾发生过客家人与非客家人的“分类械斗”外,在没有“分类械斗”事件发生的其他区域内,客家与非客家之间,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文化或社会行为上的区分,而不能界定一直生活在赣闽粤边的大部分客家人;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族群”这一概念也只能界定明代后期以来由赣闽粤边向外移居的那部分客家人,而无法界定在此之前就已长期生活在赣闽粤边的客家人。正因为如此,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讲,“族群”这个概念,揭示的只是客家人的次生形态,它所涵盖的客家历史与文化信息,在时空范围内都是十分逼仄的。

更为重要的是,就像梁氏在《中国历史上的移民与族群性》一书中的实证研究所揭示的那样,由于区域发展周期和区域结构的差异,来自同一个文化群的客家移民,在播迁到不同的区域之后,其主观诉求、自我认同意识及其表达方式,都具有各地的区域特点。换句话说,同属于客家文化群的成员,在播迁到不同的区域之后,其族群性ethnicity也是不尽相同的。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对于16世纪以来从赣闽粤边迁移到周边其他区域的客家移民而言,也不能用“客家族群”这个笼统的概念来指代他们。因为,这一过于宽泛的概念,既漠视了不同区域内客家移民迁移经验的差异,又回避了不同区域内客家移民所具有的独特的自我意识、主观认同及其表达方式。族群概念的宽泛化运用,不仅误读了梁氏引入这个概念的本意,而且使得族群这个概念最终也像“民系”这个术语一样,因为其宽泛和含义不清而失去其作为分析范畴的价值。

就语义学的角度而言,任何一个概念“词”与它所指代的事物“物”之间,总会存在着“能指”与“所指”的张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界定,都只能是对该事物部分特征的一种抽象,而无法囊括其全部内涵。也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学者都可以根据其研究重点和研究策略,对自己的研究对象进行各种不同的界定,只要这种界定真正建立在对该事物研究对象部分特征的概括和抽象之上。然而,一个事物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任何事物,最终还是由该事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只有那些建立在对该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行高度概括和抽象基础之上的概念或范畴,才会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认识或分析工具。就“客家是什么”或者“什么是客家”这样的问题而言,需要我们提供的,正是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作为认识和分析工具的概念或范畴。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或范畴的形成,当然也只能建立在对客家这一群属的本质特征进行高度概括和抽象的基础之上。

那么,客家的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在客家这个群属的一切文化特质中,只有客家方言才是该群属所特有的。正因为如此,最能代表客家这个群属本质特征的,应该是客家方言。客家方言不仅是客家人区别于非客家人的最直观、最基本的文化特征,而且也是客家这个群属自我认同的最重要的内聚纽带。一个客家人之所以把另外一个客家人归人自己的群属,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对方操有与自己相同的语言--客家方言。同样,其他群属之所以把客家人从自己的群属中区隔开来,最简单、最直接的原因,便在于客家人在语言上与其他群属迥然有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一个群属而存在的客家,首先就是一个具有独特语言方言的人群共同体。故而,在本书中,我们用“方言群”group of dialect, or dialectal group来界定客家,而不用“族群”或其他概念。

其实,对客家的不同界定,不仅反映了研究者对客家含义的不同理解,同时也表明了彼此间研究重点的差异。如前所述,本书所要着力解决的,是“客家是什么”或“什么是客家”这样的范畴性问题。就“方言群”与“族群”这两个概念的比较而言,前者是一个基于历史学本位的历时性概念,它可以用来指代不同时空背景下的客家群属,而后者则是一个基于社会学或文化人类学立场的同时性概念,它只能用来指代不同群属在互动过程中彼此间的社会或文化识别。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用“族群”的概念来指代客家,在从事客家移民史如梁肇庭或区域开发史研究如台湾学术界的过程中,或许是合适的,但是,在本书所要讨论的范围内,“方言群”的概念显然更为合适。

本书之所以把客家界定为“方言群”,一方面是由于作者认为“方言群”的概念更能够反映客家这个群属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还有研究策略上的考虑。因为,与“民系”和“族群”相比,“方言群”的概念强调的是方言这个非常客观、非常普遍的文化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客观性和普遍性,使得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经验研究来加以验证。反之,如果把客家界定为“民系”或“族群”,那么,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势必会涉及所谓“共同的心理特质”或“自我认同”等相对观念性的议题。本人认为,在现有的材料基础上,这些观念性的议题,还很难进入经验研究的阶段。

本书不仅把客家界定为“方言群”,而且还把客家方言群的活动舞台--“赣闽粤边”--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所谓“赣闽粤边”,就是赣闽粤三省的交界地区。其主要地理区域包括江西省的南部简称赣南、福建省的西南部简称闽西和广东的东北部简称粤东北。对应于今天的行政区划,赣南即江西省赣州市辖境的各县市;闽西南即相当于福建省龙岩市所辖的长汀、上杭、武平、连城、永定5县以及三明市所辖的宁化、清流和明溪等县,此外还包括漳州市所辖的南靖、平和、诏安等县的部分地区;粤东北则相当于广东梅州市辖境、河源市辖境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揭阳市所辖的部分地区。

在本书中,“赣闽粤边”不仅是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而且还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社会空间。在我看来,要研究客家方言群的历史与文化“赣闽粤边”无论就其作为一个地理空间,还是作为一个社会空间而言,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就其作为一个特定的地理空间而言,它是客家方言群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地理背影;而就其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空间而言,我们对客家方言群历史与文化的任何描述、概括和分析,都是建立在把它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基础上来进行的。

“赣闽粤边”之所以要被视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一地理区域的内在完整性和这一特定社会空间的不可分割性、众所周知,在以往的客家研究中,有些学者总是倾向于做割裂式的研究,他们或者只研究赣闽粤边的某一部分而不及其余,或者把赣闽粤边人为地划分出“中心”“摇篮”“大本营”等不同的层级从而滋生出许多无谓的纷争。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只有把赣闽粤边看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而不是任意割裂或任意拼凑的空间,才有可能克服以往研究过程中一再出现的以偏概全的倾向。避免陷入无谓的纷争之中。

“赣闽粤边”之所以要被视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还有着这样的考虑:自从罗香林的《客家研究导论》发表以来,许多研究客家问题的学者,都是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宏观进程出发,通过梳理北方汉族人口的多次大规模南迁,来探讨客家的渊源及其形成问题。长期以来,“赣闽粤边”一直只被看作为是接纳北方人口南迁的“容器”,是承载随北方人口南下而带来的中原文化意识、文化观念和文化事物的“集装箱”。诚然,从中国历史的宏观进程来看,客家方言群的形成,与北方汉人的南迁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问题在于,在北方汉人的同一部南迁史背景下,不仅产生了客家方言群,而且也产生了汉语的其他各南方方言群。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仅仅从北方汉人南迁的角度,是无法彻底厘清客家之所以成为客家的内在缘由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得不回到“赣闽粤边”。我想,如果我们回到“赣闽粤边”,并把这一特定的地理区域当作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通过对这一特定地理区域的开发过程、社会变迁和其他历史与文化现象的系统梳理,我们对客家方言群的来龙去脉,或许会有一个更加完整和真切的认识。

在明确了“方言群”和“赣闽粤边”这两个重要的概念之后,下面来介绍一下本书的相关思路。

从总体上来讲,既然“赣闽粤边”被视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单位,因此,在接下来的研究过程中,“赣闽粤边”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我们讨论客家方言群形成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换句话说,我们将不再像罗香林那样,通过梳理北方人口的南迁,来勾勒出客家的渊源流变,而是以“赣闽粤边”这一特定的地理区域为论述背景,通过对这一特定地理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具体而细微的研究,来动态地分析作为方言群意义上的客家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具体说来,本书将从以下两个路径来进行研究:

其一,发生学的原则。所谓发生学的原则,就是指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分析客家方言群的形成过程。作为中国南方的一支汉语方言群,客家不是古来就有的,而是“赣闽粤边”区域社会与文化发展的产物。正因为如此,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或同质性的“赣闽粤边”区域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就可以被视作为客家方言群形成的发生学标志。众所周知,由于地理位置、战略形势和水陆交通等方面的众多差异,赣南、闽西和粤东北三个地区,尽管在地缘上紧相毗邻,但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却一直是作为彼此悬隔而且孤立的地理单元而存在的。这种悬隔和孤立,不仅反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三者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方面,而且更体现在三者的人口源流、区域开发次第以及地域历史与文化的重大差异之中。三者之间最终形成一个具有内有一致性或同质性的区域社会文化系统--“赣闽粤边”,是在较晚的时期才完成的。客家方言群的孕育和形成,与赣南、闽西和粤东北从最初彼此悬隔和孤立的地理单元到最终成为具有内在一致性或同质性的“赣闽粤边”,其过程应该是一致的。因此,通过赣南、闽西和粤东北三个地区具体开发过程的研究,来揭示“赣闽粤边”区域社会和区域文化的形成过程,对于我们理解客家方言群的来龙去脉,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其二,比较研究的策略。如前所述,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或同质性的“赣闽粤边”的形成,是客家方言群在发生学上的重要标志。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地域性的社会文化系统,都是在独特的文化源头和独特的文化历史进程巾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这种文化源头以及发展过程的独特性,才从总体上决定着这个地域内部各种社会或文化因素在成因上的一致性以及它们在空间形式上的同质性。这种一致性和同质性,不仅造就了该地域独特的文化景观和文化氛围,而且还使得该地域从总体上区别于周边的其他区域。“赣闽粤边”作为一个独特的地域性社会或文化单元,也当如此。既然如此,我们在考察“赣闽粤边”地域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就不能把目光只盯住“赣闽粤边”,同时还应该关注“赣闽粤边”周围的其他区域。只有在与周边其他区域的比较之中,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哪些因素才是“赣闽粤边”所特有的?哪些因素又是“赣闽粤边”与周边其他地区所共有的?只有真正厘清了这些问题,我们才有把握说清楚形成客家的因素到底有哪些,形成“赣闽粤边”周边其他方言群的因素又是哪些。因此,如果说发生学的原则主要是解决“客家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那么,比较策略的运用,则力图说明为什么只有“赣闽粤边”才形成了客家,而周边其他区域只能形成不同的方言群。

笔者希望:本书所采取的以上分析路径,能够揭示“赣闽粤边”这一特定的地域空间因素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不同历史时段中的动态关系及其表现形式,以期较为系统地阐述客家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及其演变,从而能够在总体上解答“客家是什么”或者“什么是客家”这个范畴性的问题。当然,最终能否达到这一预期的目标,还有待于研究实践的检验。

 

王东:《那方山水那方人:客家源流新探》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有删节。转引自谭元亨、詹天庠主编《客家文化大典》,汕头大学出版社,2014版


转载请注明来自客家通网 ,本文标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东《那方山水那方人》(摘录)——本书的相关概念与分析路径》

喜欢( ) 发布评论

分享到: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东《那方山水那方人》(摘录)——客家研究的学术史回顾及存在的问题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博导谢重光博士《客家形成发展史纲》(摘录)——客家是一个文化的概念

欢迎打赏  共襄盛举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

支付宝打赏

支付宝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