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山东大学刘桂生硕士学位论文《建国以来客家农村地区社会结构的演变》(指导教师王学典)摘要
摘 要
客家地区主要指赣闽粤边的客家聚居地区。客家农村地区与全国其他农村地区相比,既有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客家农村地区在社会结构的演变是建国后全国农村地区社会结构演变的一个缩影。
传统客家农村的宗祠理事(族长)身兼文士、地主、仪式主持等数重身份,在族产的存在、族规的制定与实施、政府和宗族的合作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族长们掌握着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话语权,并对农村地区实施其教化的权力,在农业社会资源极为匿乏的情况下维持着乡村社会的平衡。
建国后,随着土地改革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宗族的族产被剥夺,政府加强了对农村地区的控制,压缩了宗族组织在农村地区的活动空间,“文革”期间,原先的族长们被划入“五类”份子而遭到批斗,大量族谱资料被焚毁,宗族活动一时间销声匿迹。而这一时期,政府对农村的控制力则通过土改运动、农村公社化、农村各式组织的建立等措施不断得到强化。这一时期是客家农村地区传统宗族势力不断被打圧、宗族活动空间不断压缩,而政府对农村的控制力不断强化的阶段。
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人民公社制度瓦解。小农经济一度复苏,政府对农村的控制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而大大放松。宗族组织在小农经济的复苏、政府对乡村控制力度的放松、宗族残存势力的存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复兴,宗族活动逐渐增多,但同时,宗族组织在新时期的复兴也表现出一些不同于传统宗族的特点。
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的发展,客家农村地区一些商人开始发家致富,这些人取得经济上的成功后开始参与到农村社会的管理中。商人们逐渐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话语权,影响到农村的经济,同时也影响到了农村地区的风气,他们的地位逐渐凌驾于农村的宗族族长之上。而在传统农村虽然也有商人的影响,但这些商人并不掌握农村的主导权,掌握主导权的是行礼仪教化的宗族族长们。商人们给农村带来了资源,但资源不等于价值,资源流向之处并不一定能产生有益的价值。资源的流向与价值不一致时便会产生割裂。资源是必须品,价值才是最终目的。
客家妇女一直是客家社会研究的一个热点,客家妇女地位的变化是观察客家社会变化的一面镜子。传统客家社会中,在宗族文化、社会生产等因素的作用下,客家妇女在家庭中有着较高地位的同时,在社会上的地位却较低。建国后,由于《婚姻法》等法律政策的颁布,客家农村妇女的地位一度得到提高;改革开放后,在计划生育的高压政策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共同作用下,客家农村地区一度出现了十分严重的弃婴潮,女性的社会地位再度遭受实质性的破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宽,客家妇女参加到社会工作中,其社会地位才得到真正的保障和提升。
改革开放后的客家农村地区摆脱了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摆脱了传统农村一直面临的生存危机问题。伴随着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客家农村地区也出现了各种社会问题,旧有的社会秩序已经打破,新的秩序尚未形成,客家农村地区面临着文化、观念上的转型问题。经过历代先人的努力,客家人在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维持了乡村社会的平衡,现代客家人在转型期时面临着生产方式、社会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如何在转型期中实现新的社会平衡,是现代客家农村乃至全国农村地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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