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西林县从隆林各族自治县分出恢复建制
西林县历史悠久,早在数万年前的旧石器早期,西林县就有过人类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西林地域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形成了方国句町国,至秦代属黔中郡句町国地域。
汉朝属牂牁郡句町县(国)。三国时属町县地。南朝置西平县。北朝属南宁州(州治今云南曲靖)随属南宁州总管府。
唐属黔州所领。宋皇祜四年(1052年),置上林山峒。
明永乐七年(1409年)设置上林长官司。清康熙四年(1665年)改流转用县,存林字,又以地名处西端,西林县由此而得名。
民国沿设西林县,先后隶属右江道、田南道(治百色)、百色团区、百色地区专员公署。
民国24年(1935年),调整西林县行政区域,划潞城、八渡、供央3个乡归新建的田西县,同时从西隆县划出八达、古障、马蚌7个乡归西林县。
1950年3月,西林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治设在定安)。
解放后(1951年)8月取消西林县建制,分别以定安、者苗、高角、八渡4个乡并入田林县;以那劳岩介、龙潭、西平、八达、古障、马蚌7个乡并入西隆县,后改称为西林各族自治县。
1961年7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西林县开始从隆林各族自治县分出恢复建制。
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正式批准恢复西林县,辖那佐、那劳、西平、八达、古障、马蚌6个区(后改为公社),县人民委员会设在八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