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月11日乐山市升为地级市
乐山曾是古蜀国开明部落故都。战国秦武王二年(前309年),秦武王派兵南下,灭掉开明氏原管辖地区统治,秦国在今乐山市市中区建立南安县,"治青衣、江会"即今青衣江与岷江交汇处,属蜀郡,并从陕西泾水地区迁来大量人口到青衣江流域定居。
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李冰组织乐山人民凿乌尤离堆,开出麻浩河。从此,岷江,大渡河在乐山一带的水上航运逐步发展起来。
西汉汉文帝时,南安人邓通铸造钱币,有“邓氏钱布天下”的说法。汉武帝开西南夷并设立犍为郡,南安县属之。
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在犍为铁山冶铁制造武器、工具等,乐山的冶炼规模和技术已达到先进水平。
魏晋南北朝,东晋末年,析南安设置冶官县,重点对迅速发展起来的冶铁业实行管理。这一时期,原来居住在广西、贵州、云南一带的十多万僚人进入四川,乐山犍为铁山以及三江流域聚居了大批僚人。居住生活延续了二百多年。
南北朝时期,因战乱不断,乐山地区的建制屡有变迁。建武三年(496),乐山划归眉山管辖,在武阳县南境建齐通左郡(眉山),属益州,辖地包括今东坡区、青神、丹棱、洪雅和乐山市中区、夹江、峨眉山等地,郡治在今东坡区县城北十公里的太和镇龙安村。
北周置嘉州。北周保定元年(561年),于南安县故城置平羌县,立平羌郡。宣政二年(579年)以平羌郡置嘉州,以州境近汉之汉嘉旧县,取“郡土嘉美”之意。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平羌郡;四年改州理平羌县为峨眉县,另析县东北置平羌县;九年,复改为青衣县,以青衣水为名,另于峨眉山下置峨眉县;十一年,增置玉津县;十三年复改青衣为龙游县,传说是隋朝军队从成都乘船向乐山进军、追击陈国败兵时,岷江中有游龙导航,帮助隋朝军队统一天下,因此改南安为龙游县;十三年,另增置夹江县。大业二年嘉州(606年)并入眉州;三年改为眉山郡,治龙游县。此时,乐山能造黄龙大船,成为四川江河沿岸的重要造船基地。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眉山郡为嘉州,属剑南道,二年析通义四县复置眉州。麟德二年(665年)置罗目县;上元元年(674年)以戎州犍为县隶嘉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嘉州为犍为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嘉州。仪凤以后,嘉州辖龙游、平羌、夹江、峨眉、罗目、犍为、玉津七县。唐代时,种茶业已十分发达。岑参赋诗描述嘉州城外“田半种茶”。唐朝中期开凿了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
宋庆元二年(1196)升嘉州为嘉定府,属成都府路。后废罗目、平羌、玉津等县。领五县一监:龙游县、洪雅县、夹江县、峨眉县、犍为县、丰远监。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嘉定府为嘉定府路,治龙游,领一司四县二州,录事司,龙游,夹江,峨眉,犍为,邛州,眉州。于沐川等地置马湖路,今之沐川、马边等地均隶马湖路。
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嘉定府路为嘉定府,九月,降嘉定府为嘉定州,降眉州,邛州降为县,仍属嘉定州,降荣州为荣县属嘉定州。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复眉州为州,划出。成化十九年(1483年)升邛县为州,划出。领六县,乐山县、峨眉县、洪雅县、夹江县、犍为县、荣县。明代于今沐川、马边等地立沐川长官司,隶马湖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嘉定州为嘉定府,并在府治置乐山县,取“城西南五里有‘至乐山’”为名,改龙游县为乐山县,“乐山”之名沿用到今。领七县一厅:乐山县、峨眉县、洪雅县、夹江县、犍为县、荣县、威远县、峨边厅。清代析沐川长官司置马边厅,后废沐川长官司入屏山县;析峨眉县置峨边厅。
中华民国废州府,民国二十八年(1935年),乐山县城设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二年(1943),析屏山县置沐川县。
新中国成立后,设乐山专员公署。
1950年,设乐山专区,属川南行署区。乐山专署驻乐山县。辖乐山、犍为、沐川、屏山、雷波县、马边、峨边、峨眉、井研等9县。
1951年,由犍为县析置五通桥市,属乐山专署领导。乐山专区辖1市、9县。
1952年,废川南行署,乐山专区属四川省领导。
1953年,撤眉山专区,原眉山专区所属眉山、彭山、青神、夹江、洪雅、丹棱6县划入乐山专区。辖1市、15县。
1955年,将雷波、马边、峨边3县划归凉山彝族自治州,峨边、马边2县委托乐山专署代管。乐山专区辖1市、12县。
1957年,将屏山县划归宜宾专区。乐山专区辖1市、11县。
1958年,原属内江专区的仁寿县划入乐山专区。辖1市、12县。
1959年,撤销青神、彭山并入眉山县,撤销丹棱并入洪雅县。
1962年,恢复彭山、青神、丹棱3县。乐山专区辖1市12县。
1964年,五通桥市改为五通桥区,直隶于乐山专区。
1968年,改乐山专区为乐山地区。
1978年,乐山县与五通桥区合并改为乐山市(县级),仍隶属于乐山地区。乐山地区辖乐山市(县级)及夹江、洪雅、丹棱、青神、眉山、彭山、井研、仁寿、犍为、沐川、峨眉等11县。
1979年,由原属峨边县的金口河区析置金口河工农区(县级),乐山地区辖1市、11县、1工农区。
1984年,撤销马边、峨边2县,设立马边彝族自治县和峨边彝族自治县,由凉山彝族自治州划归乐山地区管辖。
1985年2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四川省撤销乐山地区,乐山市升为地级市,并设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