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6日丽江撤地设市
在十万年前,已有旧石器晚期智人“丽江人”在这里活动。金沙江河谷洞穴岩画的发现和众多的新石器、青铜器、铁器的出士等证明丽江是中国西南古人类活动的重要地区之一。
战国时,属秦国蜀郡。战国末期,为滇国境域。
两汉时,滇国降汉,今丽江市属越住嶲郡,称遂久县。
三国时,属云南郡。
两晋南北朝时期,丽江仍属云南郡,称遂久县,大约在此时纳西族先民迁于此。
唐时,曾为姚州都督府地,后为吐蕃,南诏地,称桑川,属剑川节度。
南宋宝佑元年(1253年),忽必烈南征封纳西族酋长阿良为察罕章管民官。实佑二年(公元1254年),在“大叶场”设三谈管民官,其建制隶属于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1271年),在丽江设置了察罕章宣慰司。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设丽江路,立军民总管府,所辖:永北府、通安州、巨津州、宝山州、永宁州、蒗蕖州、顺州、兰州、临西县。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改设丽江宣抚司。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丽江土知府阿甲阿得“率众归顺”,由丽江路宣抚司改设为丽江府,洪武三十年(1397年),升为丽江军民府,下设4州1县1巡检司:通安州、宝山州、兰州、巨津州、临西县、石门关巡检司。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设丽江军民府,仍由木氏任世袭知府;雍正元年(1723年),朝廷在丽江实行“改士归流”,改由朝廷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为土通判;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置丽江县。
民国二年(1912年),丽江废府留县,县衙门迁入原丽江府署衙内。
民国二十年(1931年),在今丽江范围设丽江、永北和华坪三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在丽江设云南省第七行政公署及丽江县政府,后丽江县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永胜、华坪、宁蒗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丽江县解放,属滇西北人民专员公署管辖。12月28日,成立丽江人民行政专员公署。
1950年4月,改为丽江专员公署,辖丽江、永胜、华坪、宁蒗、维西、兰坪、中甸、德钦、碧江、福贡、贡山、鹤庆、剑川13个县。
1953年底,沪水县由保山专区划归丽江地区。
1954年8月,沪水、碧江、福贡、贡山4县划出,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归丽江专区代管。
1956年,将鹤庆、剑川两县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
1957年9月,中甸、德钦、维西3县划出,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专区除代管的怒江、迪庆两个自治州的8个县外,辖丽江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4县。
1961年4月,成立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属丽江地区。
1973年8月,怒江、迪庆两州直属省管,丽江地区只辖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等4县。
1980年,设立丽江地区行政公署。
2002年12月26日,丽江撤地设市,将原丽江地区改设为丽江市,并将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分为古城区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