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1日永明县(江永县)和平解放属永州专区
秦赢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王翦戍都庞,请准设营浦县,属长沙郡,县北部为营浦地。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在县西南置谢沐县(境内有谢水、沐水,故名),属交州苍梧郡;同时析长沙郡,置零陵郡,营浦改隶荆州零陵郡。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至南北朝,谢沐属临贺郡(宋改临庆国)。营浦属营阳郡(西晋改零陵郡,梁改永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并谢沐、营浦为永阳县,属永州总管府(大业三年改零陵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属南营州。贞观八年(634),置道州江华郡,县省入营道县;天授二年(691年)复置永阳县,属道州。天宝元年(742年),以永明岭(今都庞岭)定县名,改永阳县为永明县,属道州。
宋建隆元年(960年),永明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熙宁五年(1072年),分允山、允平、文德、谢沐、永川、崇福六乡人营道,兴化一乡入冯乘(今江华),废县为镇。元佑元年(1086年)复置永明县,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
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永明县属岭北湖南道道州路总管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永明县属湖广布政司永州府。洪武九年,隶永州府道州。
清康熙三年(1664年),永明属湖南布政司(后改省)衡永郴道永州府。雍正十年(1732年),永明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民国元年(1912年),永明县属永州府。民国四年(1915年),废府州,保留道,县属湖南省衡阳道。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湖南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永明县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湖南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县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1日,永明和平解放后属永州专区。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称零陵专区,永明县属之。1952年,撤衡阳、零陵、郴州专区,成立湘南行政公署,县属之。1954年,撤湘南行政公署,置衡阳、郴县两专区,县属衡阳专区。1956年3月,改永明县为江永县。1962年复置零陵专区,江永县仍属之。1979年,零陵专区改称零陵地区行政公署,江永县隶属至1990年未变。
秦赢政二十六年(前221年),建营浦县,县东北部属之。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在县境西南部建谢沐县,县治先后设于甘棠、圳景、白塔脚、潇浦(今城关镇)。县名更改依次为谢沐、永阳、永明、江永,先后属苍梧郡、临贺郡、临庆国、永阳郡、零陵郡、永州总管府、南营州、江华郡、道州、衡阳道、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第七行政督察区、永州专区、零陵专区、湘南行政公署、衡阳专区、零陵专区、零陵地区管辖。
汉至隋,县以下设乡、亭、里;唐宋设乡、都(里)、坊(村);元设里(区)、社;明复乡、里(都)、甲;清设乡、都。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设区、乡镇、保、甲;新中国建立后设区、乡、村。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黄沙湾及龙虎湖南街划给恭城县。
1949年11月21日,永明(江永县)和平解放,属永州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