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
永川区,夏商属梁州,周属巴国,秦属巴郡。
唐朝,大历十一年(776年)置县。
北宋时,永川县属昌州;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年),永川县隶梓州路;宋徵宗重和元年(1118年)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昌州永川县隶属之。南宋时,至元二十年(1283年),昌州废,永川县辖地并入合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改隶重庆路合州。
元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大足县辖永川县地。
明代,洪武六年(1373年)复置永川县,属重庆路。
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省璧山县入永川县;雍正六年(1728年)复置璧山县,永川仍专治;嘉庆时,永川县属四川省川东道重庆府。
民国元年(1912年)3月渝川军政府合并成立四川都督府,设重庆镇抚府,永川属之;6月,重庆镇抚府撤销,永川县直属四川都督府。
民国2年(1913年),废府设道,永川县属四川省川东道行政公署。
民国3年(1914年)6月,改为东川道行政公署,后更名为东川道道尹公署,永川均属之。
民国18年(1929年)撤道,永川县直属四川省政府。
民国24年(1935年),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永川县。
民国30年(1941年),专员公署迁巴县,永川县仍属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永川县属巴县区行政专员公署;1949年12月20日,专署迁璧山县,改名璧山区行政专员公署,永川县属之。
1951年4月,专署迁江津县,更名江津区行政专员公署,永川县属之。
1952年9月,江津专署迁永川县。
1969年9月,成立四川省江津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5月,改为四川省江津地区行政公署。
1981年7月更名四川省永川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3月,国务院批复撤销永川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永川地区的永川、江津、合川、璧山、荣昌、大足、铜梁、潼南8县划归重庆市管辖。
1992年3月9日,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县级)。
2006年10月22日,国务院(国函〔2006 〕110号)批准:撤销永川市,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以原永川市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区的行政区域,永川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