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19日发文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附: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39号)有关规定,经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严格评审,五鬼弄金狮等13个项目被列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我市是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客家文化,推动客家文化有形化、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提升“世界客都”知名度和美誉度,是落实“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发展工作,坚持包容开放,勇于改革创新,科学规划,深度开展,开拓创新,形成产业,推动客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9日
参考阅读: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