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以原建阳市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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