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撤销璧山县设立重庆市璧山区
璧山,春秋战国时,区境为巴国地。
东周,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周赧王元年(前314年),秦置巴郡江州县,区境为江州县属地。秦汉、魏晋南北朝,循周朝制。隋朝,璧山区境为巴、江津二县地。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析巴县及江津、万寿县地置壁山县,因境内有一孤山西北险峻东南稍平号重壁山而得名,隶属于渝州,区境包括今璧山区、永川市、沙坪坝区含谷镇、北碚区澄江镇。大历十一年(776年),分壁山西南地置永川县。
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渝州改名恭州,壁山隶属恭州。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升恭州为重庆府,壁山属之。
元朝,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壁山因“地广人稀”并入巴县。
明代,成化十九年(1483年),复置壁山县,属重庆府。
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以“户口尚少,停壁山县铨,以永并治之”(即由永川县代管)。雍正七年(1729年),复置壁山县,隶属重庆府。至乾隆年间,“壁山”改为“璧山”。
民国三年(1914年),璧山属川东道。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四川省下设行政督察区,璧山属四川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将川渝、渝黔公路两侧重庆周围80千米的范围,划为重庆卫戍区和陪都迁建区,璧山属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璧山属川东区巴县行政专员公署管辖。1949年12月20日,巴县行政专员公署改驻璧山,更名璧山行政专员公署,辖璧山、江津、永川、大足、合川、荣昌、铜梁、潼南8县。1951年4月,璧山专署迁至江津,1960年专署又迁往永川。
1968年,江津专区更名江津地区,1981年,又更名为永川地区,璧山先后属江津、永川地区。
1983年4月1日,永川地区并入重庆。
1997年6月18日,重庆恢复成立中央直辖市,璧山直属重庆管辖。
2014年5月2日,重庆市撤销璧山县,设立重庆市璧山区,以原璧山县的行政区域为璧山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