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年(明嘉靖九年)漳浦县析出二都、三都、四都、五都建诏安县隶属漳州府
嘉靖(1522年-1566年)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明世宗朱厚熜的年号
诏安地处闽粤界区,属于福建省最南端。晋义熙九年(413年)起,诏安属义安郡绥安县地,至隋开皇十二年(592年),绥安县并入龙溪县,诏地遂属龙溪县。
唐垂拱二年(686年),析龙溪县南境故绥安地置漳州并立漳浦县、怀恩县,诏地遂属漳州怀恩县辖;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怀恩县撤销,地入漳浦县,诏地遂属漳州漳浦县。宋称南诏场;元设南诏屯田万户府。
明嘉靖九年(1530年),从漳浦县析出二都、三都、四都、五都建诏安县,治所设在南诏(镇),隶属漳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