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11日大竹解放
远古时期,大竹属賨人国领地,賨族人为大竹最早的居民。
夏时,大竹属梁州;商时,改属雍州。
周时,属巴子国。
秦惠文王十七年(前321年)派张仪、司马错灭蜀,二十四年,在原巴国、蜀国领地设置巴、蜀、汉三郡,郡辖若干县,大竹属巴郡下宕渠县。
汉末,刘璋改巴郡为巴西郡。
蜀汉时,刘备置宕渠郡,宕渠县属之。
南晋至西魏时期,建置混乱。
南梁武帝大同三年(537年),分宕渠县和邻山县,邻山县治设在金城(今四合乡)。
西魏废帝时,改邻州为邻山郡,下设邻山、邻水二县,大竹属邻山县,县治仍在金城。
北周于信州设总管府,邻山县属信州总管府下的邻山郡。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为结束东晋以继“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的局面,以九州划分全国,四川全属梁州,州辖数县,《旧唐志》载邻山县为梁州所辖。隋末,裁撤邻山县,大竹县地一部份划入流江县,一部份划入邻水县。
李渊建唐后改郡为州,武德元年(618年),废宕渠郡,设渠州,流江县属渠州;又分邻水,垫江增设邻山、盐泉二县,四县同属邻州。邻山县城仍设在金城;盐泉县城在今童家镇境内。武周久视元年(700年),分宕渠县东部设大竹县,县城在今渠县汉碑乡沈府君阙南一里处(燕家场),属蓬州。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大竹县并入邻山县改渠州,县城移至今渠县来凤乡境内。不久,又分邻山县建置大竹县。敬宗宝历元年(825年),大竹县和邻水县同时并入邻山县,县城在金城。不久再分邻山县和大竹县。
北宋时,大竹一度被并入邻山县,一度被并入流江县;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复置大竹县,属渠州。至此以后,历代均设大竹县。宝庆三年(1227),果州升级为顺庆府,县属顺庆府。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邻山、邻水并入大竹。县城迁入原邻山县木门镇(今竹阳街道办事处)。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属顺庆府下广安州。成化元年(1465年)分大竹南部复置邻水县。万历年间,曾在今四合乡设置顺庆分府,辅治大竹、垫江、邻水、广安四州县,不久即废。
清初,县属川北道顺庆府。乾隆四十九年(1784),恢复顺庆四合分府,仍辅治原辖州县。嘉庆五年(1800年),再次撤销四合分府。十九年(1814年),县改属川东道绥定府。
民国二年(1913年),直属川东道。民国三年(1914年),川东道改称东川道。民国五年(1916年),大竹护国军一度宣布大竹独立。民国六年(1917年),隶属四川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四川省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县属“第十区”。专员公署、县政府均设在城区镇(今竹阳街道办事处)。
1949年12月11日,大竹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