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1月22日广东茂名升格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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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1月22日:

19751122日广东茂名升格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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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岭南出现了早期古人(马坝人)。茂名在先秦时期属南越(境内高州一带属西瓯)。商与西周时代,广东先民便与中原商、周王朝有了经济文化往来。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平定岭南后。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郡、象郡、南海郡3个郡。南海郡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郡治番禺。今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属南海郡。此外,湛江等地属象郡,粤西有一部分属桂林郡。茂名秦朝时分属象郡和南海郡。东汉时属交州。

隋朝开皇十八年(598年),以道士潘茂名之名命名茂名县。

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把南宕州以潘茂名的姓命名潘州。中国以道士之姓设州,以名设县,唯有潘茂名一个。唐初属高州,贞观八年(634年)分置潘州治茂名,二十二年(648年)又陡置高州始治高凉移治良德。天宝初年(742年)改高州曰高凉郡,潘州曰南潘郡。

五代属南汉。

宋开宝五年(972年)省潘州入高州仍曰高凉郡,属广南西路。景德元年(1004年)州废属窦州,三年(1006年)复置。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高州路安抚司。十九年(1282年)改总管府属湖广行中书省。明曰高州府属广东布政使司。清朝高州府因之,属广东省,领州一(化州)县五(茂名、电白、信宜、吴川、石城)。

中华民国,废高州府,茂名县先后属高雷绥靖处督办、南路行署第七专区所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县先后属南路、高雷、粤西、湛江专区(行政区)所辖。1958512日,成立茂名市政筹备处,同年523日改为茂名工矿区城市筹备处,同年826日成立茂名工矿区市,以后陆续将茂名县卫星公社全部和火箭公社大部(今金塘、公馆、新坡、高山、镇盛、鳌头、袂花)等7个镇,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河东、河西、红旗、新华、露天矿、官渡、站前等7个街道办事处划归茂名工矿区市;火箭公社的小良(旧作“肇梁”,小良镇)划给电白县,火箭公社的兰石、龙首、高栈和超英公社的南盛(今化州市南盛街道局部,本自然段同)等划给化县。

1959322日, 国务院决定设立茂名市(县级)。

1961年化州、吴川分县后,兰石、龙首、高栈等划给吴川县,南盛划给化州县。原属茂名县的其余地区和原信宜县的古丁、马贵、深镇为高州县(茂名县先与信宜县合并,之后才分为高州县、信宜县)。

19751122日升格为地级市,辖电白、高州、信宜、化州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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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客家联谊会1989年11月22日成立         1949年11月22日灵川解放属广西省桂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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