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0日灌阳县解放隶属广西省桂林专区
灌阳县历史悠久,从在灌江两岸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38处看,早在远古时代,就有人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
灌阳在夏、商、周属荆州之地,春秋、战国为楚南裔境。秦以楚南置长沙郡,灌阳隶属该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分长沙国为零陵郡,观阳县隶属零陵郡。
灌阳自西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前建立观阳县后,各代隶属、分合、撤消、复置如下:
西汉,隶属长沙国桂阳郡。
东汉,隶属荆州刺史部零陵郡。
三国,隶属吴荆州零陵郡。
晋,仍隶属荆州零陵郡。
南北朝,隶属湘州零陵郡。
隋开皇十年(590)县废,与桃阳(一称洮阳,今全州县)合并为湘源县,隶属湘州零陵郡;大业十三年(617)析湘源复置为县,县名由观阳改称灌阳,县治迁徒今灌阳镇,仍隶属湘州零陵郡。
唐武德七年(624)县废,并入湘源县,隶属江南西道永州;上元二年(675)复置为县,仍隶属江南西道永州。
五代十国,后晋天福四年(939)县废,并入清湘县,先隶属永州,后隶属全州。
宋乾德二年(964)复置为县,隶属荆湖南路全州。
元,隶属湖广行省全州路。
明,初隶属湖广布政使司永州府;洪武二十八年(1395)征南将军韩观以瑶族滋事,远湖广,近广西,易平瑶乱为由,具奏改隶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
清,仍隶属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
民国2年废府设道,隶属广西省桂林道(后改称漓江道);15年后废道设行政区,隶属广西省第八行政区。
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灌阳县于同年11月20日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后,隶属广西省桂林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