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6日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廖建隆等19位同志被评定为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梅州市是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是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弘扬优秀客家文化、建设广东文化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参考阅读: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